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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29
April
朱立志等:关于农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来源:中国农业科学院网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如果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很容易顾此失彼,最终造成生态的系统性破坏。由一个部门负责领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
    近些年来,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工作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但由于障碍较多,加快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同样,我国农业管理体制虽经几次改革,管理职能得到逐渐加强,但由于多方面的制约,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管理体制还很不完善。据不完全统计,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管理上,共涉及到十几个部委(局)。其中,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上和农业投资管理上,就涉及到近十个部委(行);在农产品加工流通管理上和农业生产资料管理上,也涉及到多个部委(局)。现行的国家农业管理体制改革步伐不仅落后于一些地方省份,而且与发达国家的管理差距越来越大,部门分割和管理脱节严重,形成政出多门、办事程序繁琐、成本高、效率低的管理境况,已到了深入改革的关键时机。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建设现代农业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之一。现代农业是传统农业发展的必然,是一次全方位的变革。从国内外实践看,现代农业是广泛的、持续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装备和现代管理的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集约化产业,是把生产、加工和销售相结合、把产前、产中和产后相结合、把生产、生活和生态相结合的一体化的高效率与高效益的综合性产业。随着现代农业发展的多功能性,国家对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管理的要求更高了、更复杂了。美国、日本及欧盟各国,以及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及地区,为了加强农业宏观管理的职能和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都按现代农业的理念和建设进程对农业管理体制先后进行了调整和改革,不仅拓宽管理范围,还强化管理职能和手段,依法保护和支持农业产业,实行对农业产业链和乡村综合发展的全方位管理。目前,我国也有一些省份对农业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把省经办、农业厅等有关涉农机构进行合并,组建了农业委员会,在实现“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的道路上进行了有益探索。
    当前,我国面临着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等艰巨而迫切任务,面临着与发达国家进行农产品贸易的竞争,应尽快改革农业管理体制,向体制要效率、要生产力。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本着抓住机遇、与时俱进的精神,从系统、综合和全局的角度,采取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分期到位的方式,按照大部制成立新的国家农业部:
    (一)合理配置管理职能,建立高效运行机制。在农业生产、农业投资、动植物内外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加工、农业贸易谈判等职能交叉领域,建议由国家农业部门管理,以利于更好提高工作效率。
    (二)整合相关管理机构,搭建高效运行平台。切实改革部门分散管理模式,整合农业部门与其它部门交叉、重叠的机构,按“一件事项、关联事项一个机构管”的原则,减少管理环节,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例如,以农业资源和环境保护为核心,整合节水灌溉、退耕还林(草、湖)、水土保持、湿地保护、农田水利等职能。
    (三)建设上下贯通、垂直管理的公共服务与支持保护体系。一是将渔政、兽医、农(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工作,实行农业部门派出机构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相结合的体制。二是全面完善由国家级检测、省级检测以及在主产(销)区农产品检测站和企业自检构成的检测体系,加快对农产品实行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三是整顿认证体系,严格规范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全程认证,大力开展国际互认工作。同时,健全执法机构建设,切实保证农业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四)继续深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试点。一是选择重点产品进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如对新疆棉花、广西糖业、沿海省区的渔业等,可试行生产 、加工、流通的一体化管理。二是选择一些地区实行产加销、贸工农的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三是完善农产品贸易和质量安全预警系统。四是结合城乡一体化,规范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五是完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管理机制。国家应从财政、信贷以及税收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予以必要的支持。
    (五)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农资金运用管理力度。要切实改变目前我国财政农业支出分块管理、有限资金不能形成合力的状况,调整国家财政农业支出结构,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建议国家财政支农资金总的分配、管理原则及其制度由国家财政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管理统一由国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提高效率的基础上用好财政支农资金,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努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健全动植物检疫防疫体系,规范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完善农产品市场及信息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农业科研教育、农业技术推广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高度重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快扶持贫困地区发展,显著消除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等。

    (作者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