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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30
Sep
韩国农业信息化经验及启示
来源:上海科教兴农网

    摘要:阐述了韩国政府在稳定农水产品流通价格及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主要从农产品流通及价格稳定、农业信息化和信息服务、农业信息监测体系、信息化村建设、电子商务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对我国农业信息化的启示做了简要描述。

    关键词:农业信息化;流通价格;农业信息监测;信息化村庄;电子商务

    为执行农业部信息中心与韩国农业信息交换与合作研究的计划,2009 年农业部信息中心组织人员赴韩就农业信息服务等情况进行了考察,走访了韩国农村经济研究院、韩国农林水产信息中心、首尔可乐洞农水产品批发市场和信息化村等单位,对韩国农水产品流通及价格稳定、农业信息采集方式、分析及发布模式、信息化村庄建设有了较深的了解。韩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管理严谨,农业信息化总体程度高,信息服务体系完善,组织制度健全,一些做法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

    1 韩国稳定农水产品流通价格及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1 以法律为基础,建立农产品流通及价格稳定的综合管理模式

    韩国政府为了保护农民利益,执行了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为保证农水产品顺畅流通并维持适当价格,保护生产者、消费者的权益,韩国保证国民生活的稳定,政府制订了“农水产品流通及价格稳定法”。在韩国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可由农林水产食品部部长制定其调节办法。出于扩大销路、调节供需及稳定价格的目的,设置了政府农产品价格稳定基金,部长可以用其支付农产品补助。基金来源由以下各项构成:①政府捐款;②基金投资收益;③按其他法律规定所收缴的金额;④其他基金的捐款。对平衡主要农水产品的供需状况、稳定价格,确定必要的情况下,在播种期和水产品的种苗入植期之前,农林水产食品部部长可以发布保护生产者的价格下限(政府保护价)。

    当某个农产品生产过剩时对生产者实施以下保护措施:

    (1) 稳定蔬菜等不易储存的农水产品的价格,在认定必要的情况下,农林水产食品部部长可以从农产品价格稳定基金和水产发展基金中出资,向生产者和生产者团体收购相关农产品。收购的农水产品,可以进行销售、出口或捐赠给社会福利团体等必要的处理。

    (2) 农林水产食品部部长可以委托农业合作组织中央委员会、水产业协同中央委员会等国家设立的农水产品流通公司进行农产品收购及处理事务。

    (3) 对被收购的过剩农产品,农林水产食品部部长可以用出售、拍卖、捐赠、焚毁等方法来处理。

    (4) 对易腐的农水产品,为防止明显的价格变动,必要的情况下,农林水产食品部可对一定时期、一定地域的农水产品生产者颁布有关生产调整和发货调节的“流通调节命令”。对执行流通协议及流通命令的生产者造成的损失,农林水产食品部部长可以用农水产品价格稳定基金和水产发展基金来弥补。对蔬菜等不能长期贮藏的过剩产品,在收获前,部长可规定按预计过剩的农产品面积或数量与生产者进行圃田买卖。

    为了稳定农水产品的供需,部长需要每年对价格涨跌幅较大的主要农水产品进行有关气象信息、生产面积、年景、库存量、消费动向、海外市场等的信息调查,对此进行农业监测分析,并公布其结果。为了能够顺利地收集和处理农产品流通信息,部长要支持并扶植与农水产品流通信息化相关的产业,并对农村信息化的教育和宣传的运营给予必要的支持。

    1.2 政府主导推动,农业信息化和信息服务事业蓬勃发展

    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进程中,韩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信息化事业的发展及在农业生产活动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自20 世纪80 年代起, 韩国政府就制定和不断完善农业信息化发展战略,大力建设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积极利用信息化技术推动和改造传统农业。韩国政府始终坚持农业信息化及农业信息服务公益性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信息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依靠国家财政力量大力加强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扶持农业信息服务单位开展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同时也鼓励和支持私人企业及社会力量投资参建农业信息化项目。具体做法包括以下两方面:

    1.2.1 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随着国家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韩国政府也加大了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农村的信息主干网完全由政府投资建设。与此同时,韩国政府也积极鼓励、吸引私人企业和民营公司的资金参与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从主干网到中心局的管道由韩国的三大民营电信企业投资,从中心局到用户的网络由民营电信企业负责,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1.2.2 扶持公共机构和单位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韩国农业信息服务以政府为主导,各级组织和企业共同参与,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四级信息服务组织体系。其中,农村经济研究院、农林水产信息中心等多家农业信息服务机构, 在政府的支持下,农产品分析预测、国内涉农数据和信息、涉农网站开发和建设及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等各项农业信息服务,均由政府财政预算来安排单位的人员、运行、维护、项目建设等各项费用。政府支持力度大,工作经费保障充足,解除了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近年来,农村经济研究院、农林水产信息中心等单位在农业信息服务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自身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高学历、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不断加入到农业信息服务队伍,单位实力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研究方向和服务内容不断拓展,工作成果得到政府、社会和农户农民的认可,推动了韩国由传统农业向农业信息化为首的现代农业转型。

    1.3 技术手段先进,农业信息监测和服务体系日臻完善

    为稳定国内农产品供求和增加农民收入,韩国政府于1991 年成立了农业观测委员会, 进行农业信息监测工作。1999 年农村经济研究院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农业观测信息中心,依据农产品的市场波动情况进行监测, 观测中心定期发布预测信息, 在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指导农业生产、引导农产品购销、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韩国农业信息监测事业发展至今,监测品种已扩展至5 个大类、29 个细类,信息采集已尝试应用RFID 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农业信息监测分析体系进一步完善,分析预测成果的服务范围继续扩大。

    1.3.1 农业信息监测体系和手段完善

    韩国农业信息监测的体系完善、严谨,各农、畜产品的监测严格按照该体系进行,该体系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制定监测品种计划。年初制定各品种农业监测的工作计划,包括每种农产品当年供求的趋势、主要的焦点问题、展望的内容等,先在观测中心内部审查,然后上报农林水产食品部进行确认并由部长审批。

    第二阶段是实施信息调查。主要是信息收集整理,如:①从农林水产食品部、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收集生产和市场资料信息;②通过问卷调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实时信息,主要由信息员对样本农户、消费者和运销商户的电话问卷调查获得,信息收集手段包括E-mail、SMS、电话网络调查等。

    第三阶段是信息分析阶段。一方面汇总调查信息,形成图文并茂、内容翔实、准确的分析报告,另一方面利用分析模型对农、畜产品进行分析预测,提高了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预测的权威性。形成的分析报告首先通过中央专家咨询会议讨论,再以地方专家咨询会议的方式充分征求地方专家、农协、经营者等各方对品种分析的意见和建议,并完善分析报告。

    第四阶段是信息分析报告发布阶段。韩国农业信息监测分为短期监测、中期监测及长期监测。短期监测主要是预测展望农、畜产品的供求价格,预测成果以月报或季报的形式进行发布;中期监测主要是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动向的预测,预测结果每年发表四次,以季报形式进行发布;长期监测主要是通过每年召开的农业展望大会,对国内外农业经济发展动向作5~10 年的中长期展望,并于每年的1 月下旬发表。韩国农业信息分析预测成果是完全公开的,定期以多种形式进行发布,包括网站、E-mail、SMS (手机短信息)、报刊、电视媒体等。

    第五阶段是监测应用评价阶段。分析报告发布1~2 个月后,通过问卷调查,针对市场的实际情况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映到第二个年度工作计划中。

    1.3.2 农业信息监测应用效果显著

    韩国十分注重通过应用监测信息指导农业,有关农产品的播种面积、收成、消费、进出口、价格、库存等监测结果,除了及时提供社会信息服务外,还直接向有关生产团体提出交涉、发出警告性文字,引导和协调他们的产销自律活动。比如,在全国大葱协议会上,引导农民放弃一部分生产来抑制过剩。信息资料利用频率最多的是农业技术中心、农协组织,他们在农民培训中分发展望资料,指导农民利用信息安排生产、协调产地农协的收购决策制定。

    农业监测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抑制生产过剩、稳定供求和价格来提高农民收入。2007 年通过农业监测工作增加经济效益11 兆亿韩元,占当年农业生产总额的1.1GYQMbai。

    1.4 城乡统筹发展,信息化村庄建设成效显著

    为适应21世纪知识信息化社会的需要,从2001年开始,韩国政府分阶段进行信息化村庄建设项目,截止到2008 年已经建设了358 个信息化村。该项目的建设目标是建立城乡统筹的网络基础,缩小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数字鸿沟, 开发地区特色鲜明的农渔村发展模型, 提供均衡发展的机会,从而提高农渔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打好自立经济基础,打造农渔村地区信息化的标准模型。

     1.4.1 信息化村庄建设的主要做法

    信息化村庄建设由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自治团体和村庄分工共同推进。行政安全部负责制定和推进建设计划, 确保信息化村庄建设预算, 与地方自治团体共同选择信息化村试点, 制定相关法律制度,支持中央部门构筑及运营中央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化宣传。地方自治团体负责信息使用环境的建设,包括铺设村庄道路、建设村级培训教室等基础设施,为农户配置PC 机等信息设备,开发及管理地区信息内容、负责居民信息化培训等。信息化村成立运营委员会,负责运营、管理村级信息中心,建设电子商务体验网,开发出经济收益模型,积极推广电子商务及农家乐观光体验,为村庄增加实际收入。

    农林水产食品部负责建立信息化村网站、电子商务网站和观光体验网站等信息平台,负责培养信息化指导员及教育等活动, 支持居民建立自营体系,自立运营信息化村庄,帮助农村居民自主宣传信息化村庄,构建农产品和农家乐品牌。通过上述运营主体的多方努力,信息化村庄的电脑普及率及网络利用率均已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1.4.2 信息化村的成效

    信息化村的成效包括:①消除农渔村信息鸿沟,提高生活质量。信息化村的电脑普及率达到67.3GYQMbai,与建设前相比增加46.3GYQMbai,互联网入网率增加约60GYQMbai,农村信息鸿沟正在逐步消除,农民依托互联网提高了生活质量;②搞活地区共同体。依托村庄信息中心,农渔民接受信息化教育、召开村庄决策会议、讨论共同关心的事项、共同参与文化体育活动等,提高了村庄社区的凝聚力;③强化地区竞争力,促进地区均衡发展。与2003 年相比,通过信息化村庄网站(www.invil.com) 实现的农水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增加了7.5 倍,观光体验网(tour.invil.com)的销售在2 年间实现了17 倍的增长,村级收入得到了实质性提高,增加了农渔村的经济竞争力,促进了地区的均衡发展。

    1.5 网络营销电子商务成为稳定农产品流通和农村信息化的重要平台

    1.5.1 政府搭建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信息管理和商务信息服务的结合

    韩国农林水产信息中心搭建了公益性的电子商务平台,可通过农业信息化网络直接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通过平台计算并提供报价,使农户方便地参与电子商务。为提高生产管理效率,1995 年韩国农林水产信息中心开发了农产品生产履历信息管理系统和农户经营账簿系统。生产履历信息管理系统主要是生产日志,由农民或合作社在网站上详细记录每天气候、生产、施肥和防病虫害等数据。2008 年生产履历信息管理系统已涵盖了18个品种,如养猪、蔬菜、花卉等,这些品种直接注册为电子商务平台的商品数据库。目前农户经营账簿系统用户已普及到15 260 农户,这些系统不仅帮助农户降低成本 提高管理效益,还打造了有关农产品产销的6个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共同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服务。

    1.5.2 农业电子商务在信息化村得到广泛应用

    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成为信息化村工作的主要内容。网上销售成本低、收入高,村委会组织农民在网上发布交易信息, 并组织物流企业上门为农民配送服务, 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从2003年起,电子商务得到广泛应用,信息化村农户注册上网约20万。进城务工的年轻农民可以通过电子商务交易系统在网上及时了解家庭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帮助推销产品和观光项目,而城市采购者也可以方便地了解农产品质量标准情况,使产销通过网络得到有效的衔接。

    2 韩国农业信息化的启示

     韩国农业信息化的发展历程与我国相比,基础好、起步早且发展时间长,积累了很多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农业信息化事业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2.1 基础设施是推动农业信息化发展的前提

    目前韩国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已位居世界前列,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达到90GYQMbai,农村ADSL 普及率达到90GYQMbai以上,农民随时可以上网。在信息化村庄项目建设中,政府投资为具备条件的农渔民家庭配置计算机等信息化设备,提高计算机普及率和上网率。良好的信息基础设施环境为韩国农业信息化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我国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已经初具规模,政府和电信运营商都加大了建设力度,但基础设施仍相对落后,制约了农业信息化的发展。

    2.2 总体规划是农业信息化成功的关键

    韩国农业信息化建设是在总体规划框架内逐步推进的。中央政府负责制定总体规划,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制定个性化的实施方案,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任务目标。有了总体的目标, 按照要求,各级政府齐心合力、各司其职,扎实、稳健地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

    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目前总体规划不足,各政府部门都在推动农村信息化,但存在各自投资、重复建设的问题。

    2.3 教育培训是促进农业信息化发展的保证

    韩国政府非常重视对农渔民的教育培训工作,政府每年投资必要的资金对农渔民进行各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网络、计算机、互联网等基本知识,如何通过网络获取和发布信息, 以及如何通过网络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等。培训工作是具有持续性的,根据农渔民的个性化需求及时进行培训, 提高了农渔民的素质, 激发了他们利用信息技术指导生产和销售的兴趣, 为促进农业信息化发展提供了保证。

    我国农业信息化起步晚,尤其是偏远的地区,农村电脑普及率非常低,农民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非常薄弱。农村信息化培训工作应该常态化,让农民可以认识网络、熟悉网络,利用电子商务进行农产品交易。韩国的经验证明对农民的培训工作是必需的,政府应该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对农民的信息技术培训。

    2.4 促销服务是农产品电子商务工作的重点

    韩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有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了农产品生产信息管理系统与商务经营信息服务的结合。在电子商务服务中嵌入农产品和农家乐的品牌设计理念和服务,在政府搭台之外,引入了第三方的营销公司或运维部门开展实体服务,包括开展品牌宣传、物流配送等,使信息化村、农村数字家园、农家乐观光旅游、农产品供求、农产品展示等静态的信息化项目变成跟踪商务的信息服务,使农民利用网络进行营销洽谈,足不出户就能销售农产品或招来观光客,获得更好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