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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07
Feb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务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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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多次明确指出要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更大力度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考验执政能力、坚持“产管”并举、用四个“最严”确保舌尖安全等话语至今耳熟能详、振奋人心。2016年2月,农业部发布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通报全国蔬菜、畜禽和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为96.1%、99.4%和95.5%,继续保持较高水平。相比200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可以说,十五年来的努力,使得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从无到有,保障能力由弱变强,安全水平由低走高,循序渐进,日益趋好。然而,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仍然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和突出问题,形势依然严峻。

      尽管前进的道路上布满荆棘,但在过去的发展历程中,有三件大事可窥出其中规律。在“十五”初期,全面启动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这乃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局谋篇之作,提出以强化生产源头管理、实施全程监管为重点,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三大技术体系建设为支撑,同时健全法律法规、科技推广和信息体系等发展路径和具体举措,一直适用至今,成效显著。在“十一五”阶段,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入了依法管理轨道。之后的普法宣传、体系建设、制度完善、政策创新等一系列措施紧锣密鼓的推进实施,逐步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强化了科技支撑条件,提升了执法监管能力。在“十二五”期间,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格局又发生了重大调整,终结了分段、多头管理的体制,形成了农业部、食药总局、卫计委 “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管理新架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调整后,农业部门主要履行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管职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新一轮改革既为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提供了必要条件,也为未来发展打开了想象空间。可以说,这又为破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难题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

      展望“十三五”,陈晓华副部长在2016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力争“十三五”末主要农产品的合格率达到97%以上,基本实现农产品产出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围绕这一发展目标,2016年农业部着力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抓手,以强化执法监管为核心,以提升监测预警、追溯管理、应急处置等能力为支撑,同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创新社会共治新模式,为确保打赢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决胜战而积极努力。从采取的措施来看,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是当前属地管理模式下推动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也是打好“舌尖安全”攻坚战所需的必要储备。其次,多品种、多参数的专项整治,多种类、多部门的农资打假,以及多地区、多主体的巡查抽检等执法监管工作,既是消除隐患、防范风险的“组合拳”,也是惩治不法之徒、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杀手锏”。未来五年,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提升检打联动效能将是必经之路。由此衍生出的主体登记、内部控制、标识分级、信息披露、信用评价和责任追溯等一系列新的制度需求,以及激励生产经营者自律、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的机制和政策等都亟待创新与完善。尤其是建立与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面推行更是迫在眉睫。此外,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监测预警,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追溯管理,以快速反应为特征的应急处置,都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必要支撑条件,需要加大投入,确保持续有效运转,并适时更新升级。

      为顺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势要求,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发挥直属科研机构的支撑作用和政策法规的研究优势,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提升,配合“农安公益实训讲堂”的成功举办,我们组织专家编写了这本“农安十讲”,以飨读者。由于编写时间仓促,书中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