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农业科学院成立于1957年,是国家设立的中央级农业科研机构,是全国综合性农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农业及农业科学技术战略咨询机构,是“三农”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担负着全国农业重大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的任务,致力于解决我国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中公益性、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我院博士后工作始于1991年,现有兽医学、畜牧学、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农林经济管理、生物学、园艺学、草学、农业工程、生态学11个科研流动站,14个科研工作站,7个创新实践基地,目前在站博士后突破970人,居全国农林院校首位。根据科技创新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招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与创新精神;
(二)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科研业绩符合院属单位相关规定。
二、在站待遇
(一)薪酬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院属单位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享受与正式职工同等绩效奖励,由院属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可申请博士后公寓,按国家博士后政策就近解决子女入学入托。未申请公寓人员,由院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参照在职人员同等标准发放补贴。
(三)在院属单位基本薪酬基础上,可享受“全国博管办-地方-中国农科院-院属单位”四级专项资助:
1.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可获资助28-12万元/年,连续资助2年;
2.入选院属单位所在省(市、自治区)博士后资助计划,按有关规定执行;
3.入选院“青年远航计划”,赴国际一流院校研修,可获资助30万元/年,连续资助3年;
4.入选院“优农计划”,可获资助10-6万元/年,连续资助2年;
5.入选院“优秀博士后”,可获一次性奖励5万元;
6.入选院属单位博士后专项,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博士后作为我院“四横四纵”人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有机会提名为院级后备人才,优先进入“预聘博士后”岗位,表现优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留院工作。
(五)在站期间,可申报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后予以重点支持,出站后可按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留院工作。
(六)入选院“优秀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不占指标申报高级职称。
三、招收安排
2025年全院计划招收1100余名博士后,有意者请直接与研究所相关负责人联系。

中国农科院2025年博士后招收计划

中国农科院2025年度博士后招收单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