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所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农科研生[2015]44号),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保证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为研究所科技创新提供人才储,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钱永忠
成员:苏晓鸥 赖燕萍(纪检) 王 敏 吴 伟
二、专家复试小组
组长:钱永忠
成员:苏晓鸥 赖燕萍 王 敏 杨曙明
三、复试分数线
根据国家复试线、我所学科专业特点和考生成绩情况,经研究生院备案批准,复试线确定如下:
农产品质量与食物安全专业:总成绩≥185分,外语≥47分,食品化学≥60分,农产品质量安全学≥58分或者食品科学≥60分。
四、复试时间安排
1.体检和资格审查:2015年5月4日
事 项 | 时 间 | 地 点 |
资格审查 | 8:00 — 8:30 | 质标所 中103培训教室 |
发放体检表 | 8:30 — 9:00 | 质标所 中103培训教室 |
体 检 | 9:30—11:30 | 海淀区中关村医院 |
审查材料包括:
(1)《中国农业科学院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
(2) 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3) 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
(4) 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须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在读证明;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6)硕士论文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免交);
(7)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二代身份证);
(8)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2. 复试(笔试和面试): 2015年5月 5 日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英语(听力和笔试)占50%、综合面试和专业笔试占50%,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事 项 | 时 间 | 地 点 |
专业笔试(专业外语) | 9:00—11:00 | 质标所 中103培训教室 |
综合面试(含口语听力) | 14:00—16:00 | 质标所 中201会议室 |
五、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中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比例为5:5。复试结束后,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占50%)和复试(占50%)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得出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六、结果公示和材料上报
1. 5月6日,通过所网页公布复试结果。
2. 5月13日,上报拟录取材料。
七、咨询电话
我所招生咨询电话:010-82106506;监督举报电话:010-82106510,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监督电话:010-82106766。
八、注意事项
复试期间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状态,食宿自行解决。请各考生准备体检费约100元左右,体检当日空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