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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10
May
质标所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来源:科技管理处

为做好我所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要求,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保证研究生复试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为研究所科技创新提供人才储备,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招生领导小组

以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为组长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工作,成员中有纪委书记、主管部门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钱永忠

成员:赖燕萍(纪委书记)、郑床木、吴伟

二、研究生复试小组

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复试小组成员为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博士研究生导师和纪委委员,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组长:钱永忠

成员:苏晓鸥、王 静、杨曙明(纪委委员)、邱

三、复试分数线

根据国家复试线、招生指标和复试比例要求,结合我所报考情况,复试分数线划定如下:

农产品质量与食物安全专业:总成绩≥195分,外语≥45分,食品化学60分,农产品质量安全学≥65分或者食品科学65分。

四、复试内容

1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考核: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全面考核考生的整体素质,包括考生学术潜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科研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复试考生按初试(占50%)和复试(占50%)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安排

1. 体检和资格审查:201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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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材料包括:

1)《中国农业科学院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

2)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3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

4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须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在读证明;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6硕士论文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免交);

7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二代身份证);

8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2. 复试(笔试和面试): 2016年5月 18 日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英语(听力和笔试)占50%、综合面试和专业笔试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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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结果公示和材料上报

1.2016524日,通过所网页公布复试结果。

2.2016525日,上报拟录取材料。

八、咨询电话

我所招生咨询电话:010-82106506;监督举报电话:010-82106510,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监督电话:010-82106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