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所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14]41 号)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保证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为研究所科技创新提供人才储备。
二、 组织管理
1、招生领导小组
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研究生院、研究所两级管理模式,在研究生院指导下,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本所复试及录取工作。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所长担任,成员组成由业务处领导、所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业务处工作人员组成。
组长:钱永忠
成员:王 敏 杨曙明(纪检) 吴 伟
2、研究生复试小组
按照学科特点成立复试小组,由5-7人组成,设组长一名,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组成人员由相关专业导师和业务处工作人员组成。
组长:钱永忠
成员:苏晓鸥 王 敏 王 静 杨曙明
三、复试准备工作
1、2014年4月3日在所网站上(http://www.iqstap.com/)通知公告栏中公布“复试工作办法”。
2、向导师传达研究生招生复试最新政策和要求,明确导师学术权利和责任,保证人才选拔质量。
3、研究生复试试题属国家机密级材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导师命题并建立复试题库,笔试当天随机抽取试题进行笔试。工作人员加强保管工作,严防泄密,试卷须密封评阅,确保复试笔试成绩公平、公正。
4、复试、录取工作本所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全程参与进行,如有考生提出异议,请向所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请,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及时答复考生。
5、我所招生咨询电话010-82106506,所纪检监察部门电话 010-82106510,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招生监督电话 010-62162692。
四、复试实施细则
1、招生名额和复试分数线
2014年研究生院下达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为 11 人,其中6名学术型硕士,5名专业学位型硕士。(指标已含2名推免生,其中学术型硕士1人,专业学位型硕士1人)。
根据我所学科专业特点和报考生源情况,专业复试(食品科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食品加工与安全)分数线:
总分 290分(含)以上,单科(满分100分)40分(含)以上,单科(满分>100)60分(含)以上。
2、复试程序、时间和地点
(1)体检和资格审查:2014年4月10日
事 项
时 间
地 点
资格审查
8:00 — 8:30
质标所 中103培训教室
体检表发放
8:30 — 9:00
质标所 中103培训教室
体 检
9:30—11:30
海淀区中关村医院
(2) 复 试: 2014年4月11日
复试内容由三部分组成: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含专业外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考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综合面试(考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笔试科目
食品科学专业:食品科学与食品安全学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专业:动物营养学及饲料科学
考试时间安排
事 项
时 间
地 点
专业笔试
9:00—11:00
质标所 中103培训教室
综合面试
(含外语测试)
14:00—17:30
质标所 201会议室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
4、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我院录取成绩 初试与复试成绩之比为6∶4,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得出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加权后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5、4月14日,通过所网页公布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学生名单。
6、4月15日,上报复试录取材料,完成复试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