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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26
Jan
中国农科院质标所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研究所人事处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是公益性农业科研单位。主要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以食用农产品及饲料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农兽药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动态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农产品种养殖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研究、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及真假识别技术研究、农产品中主要污染物质最大残留限量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贸易壁垒预警体系及快速反应机制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的研究与制修订,同时参与相关国际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承担饲料及农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为发展现代化农业、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职称要求

年龄要求

政治面貌

其他条件

风险分析室混合污染风险评估

开展农产品中混合污染物联合毒性效应评估。

1

毒理学或食品安全

博士研究生

35周岁以下

党员

博士后出站人员。

农业标准室标准物质研发

主要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标准物质研发工作,包括研发目标物的合成、提纯、鉴别和定量分析等相关技术。

1

有机合成

博士研究生

35周岁以下

不限

博士后出站或留学回国人员,211985综合性大学毕业生优先;有标准物质研发经验者优先。

残留检测室农药残留试验及管理

主要负责农药残留试验及管理工作。

1

农药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中级及以上

45周岁以下

不限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从事农药残留试验及登记管理经历5年以上。

信息研究室信息分析与预测

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信息监测、分析及预警研究

1

农业信息资源管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副高级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不限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熟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充分了解并熟练运用网络媒体及网络技术,具有较好的文字综合分析能力。

风险分析室联合毒性效应研究

主要从事农产品中混合污染物联合毒性效应机理机制及风险评估研究。

1

毒理学或食品安全

博士研究生

副高级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不限

博士后出站、留学回国人员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主持、承担过相关岗位要求的研究课题,发表过SCI论文和海外经历者优先。

二噁英检测室二噁英分析技术研究

主要负责二噁英类化合物检测技术及方法研究与开发、检测标准制定与分析检测以及检测实验室管理工作。

1

分析化学及相关专业

研究生(博士)

副高级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不限

博士后出站、留学回国人员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取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海外科研经历或具有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备5年以上专业二噁英分析检测实验室工作经历。

  二、招聘范围

(一)具有北京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201271日以后回国),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目前仍在读的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参照上述人员报名应聘,但应于20146月底前提交符合办理接收手续的相关材料,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社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二)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三)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14218日前将报名表、情况一览表以及学术成果、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发送到zbsrsc@caas.cn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查。

(三)笔试:201431日将组织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基础素质测试、写作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考试。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设定笔试合格线,并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面试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综合考虑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

(六)公示:招聘工作进展以及笔试、面试各相关结果的公示在研究所网站发布。

(七)上报审批:公示后,将拟聘人员的有关材料,报上级部门审批。

(八)签订聘用合同: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生报名后,请经常查看农科院(www.caas.cn)和质标所(iqt.caas.cn)的网站,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将手机处于开机状态。

  (三)质标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100081),咨询电话:82106510,邮箱:zbsrsc@caas.cn

特此公告。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