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研究部门处级干部公开竞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根据研究所工作需要,经所党委会研究,决定对质标所部分研究室主任岗位开展公开竞聘。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竞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先期启动3个岗位的公开竞聘: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室主任(1人)、农业标准研究室主任(1人)、政策与信息研究室主任(1人)。
(二)报名范围
本次公开竞聘面向农业农村部部属京区各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职工。
(三)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院所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与支撑服务能力,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和履职尽责精神。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聘用正处级领导岗位的任职条件,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或《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资格:具有正处级及以上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在副处级岗位工作满2年任职经历,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一定管理工作经历。
5.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计算任职年限、任职资格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二、组织领导
在质标所党委领导下,成立研究室主任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工作方案的审定和各工作环节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党委办公室),负责本次公开竞聘、聘任工作的具体事项。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符合相应条件人员可自愿报名,报名须在2019年11月14日前提交《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标准研究室主任岗位竞聘报名表》、相关学历资历证明和近三年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bsrsc@caas.cn。
纸质版材料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质标所人事处(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82106510。
2.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审议。对符合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二)能力素质测评、民主推荐。
能力素质测评采取“个人陈述+交流答辩”的方式进行,个人陈述采用PPT汇报形式,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及任期内的工作思路等;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同时开展民主推荐。
(三)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竞聘者资历条件和能力素质测评结果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四)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对拟聘处级岗位涉及提拔人选,履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档案核查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并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书面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群众公认度不高的;近5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进行提醒谈话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其他原因不宜考察的。
(五)组织决定。
召开所党委会,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六)聘任。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对决定聘任的干部进行公示、谈话和宣布。
四、时间安排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公开竞聘工作的初步时间安排如下:
2019年11月8日-11月14日,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9年11月15日-11月18日,能力素质测评,民主推荐,研究人选;
2019年11月18日-11月20日,组织考察、研究决定;
2019年11月22日-12月9日,履行任职手续。
五、纪律监督
(一)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二)参加公开竞聘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严禁私下拉票、打招呼等非组织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四)本次公开竞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如发现公开竞聘过程出现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研究所人事处和纪委反映(电话:82106510、82106516,邮箱:zbsrsc@caas.cn)。所纪委对处级干部公开竞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