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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2
June
中国农科院质标所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来源:

  为保障2020年博士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我院研究生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制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科学选拔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质标所博士研究生采取“初试+复试”公开招考方式。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所博士研究生初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成立招生监督工作组,全面指导和监督本所初试、复试工作。质标所按二级学科成立考核组,在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初试工作。

  三、招考录取办法

  (一)初试

  1. 初试方式:根据我院统一部署要求,初试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主系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

  2. 初试时间: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我所博士研究生初试时间拟安排在6月1日之后,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3. 初试基本程序

  初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考生身份和初试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初试考核,包括外国语(英语)、基础课、专业课。考生随机分为四组,在统一规定的时间逐一进行测试。

  (1)考生身份确认及初试资格审查

  初试前,考生须根据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进行初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①《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核查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应届生);④硕士课程成绩单;⑤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⑥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干计划)的考生提交少干计划登记表的扫描件或照片,已提交少干计划登记表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考生可免提交。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初试、复试。考生请于6月3日前加入QQ群:931383581,并务必于6月4日12: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按顺序编号压缩后发送到zbszs@caas.cn邮箱。逾期未提交电子材料,视为缺考。材料提交不全,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本所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初试准备及平台测试

  ①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参加远程初试所必须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同时需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配有摄像头和音箱)、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其中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约30cm处,考生头肩部及双手要出现在视频画面中,考生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约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正面和侧后方完整拍摄到考生本人、考核组人员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②考生初试当天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初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初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如身份证、签字笔、空白草稿纸等)外,初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③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宽带网线、Wi-Fi或4G/5G信号)正常流畅。考试过程中,除初试需要打开的软件外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程序,应关闭移动设备的录屏、录音、录像功能及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初试的应用程序,保证初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

  ④为确保初试过程顺畅,初试开始前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进行测试(可结合考生身份确认工作进行),提前熟悉软件系统和初试流程。考生如在软硬件和考试场所等方面存在特殊困难,可进行反映,及时沟通并帮助协调解决。

  ⑤为保障远程初试的公平性和保密性要求,初试开始前要对候考考生的周边环境进行检查,要求考生通过视频设备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考生须在初试平台上签订《初试诚信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初试环节。初试正式开始前,由初试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初试有关纪律要求和初试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方可开始初试。

  4. 初试科目: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科目均采用百分制打分。考核组从外国语、基础课、专业课三个题库随机抽题,通过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每科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外国语测试可以进行外语听力、口语和口头翻译测试。每位考生分别从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试题库随机抽取题目,每科不少于3道,试题的难度应大致相当,且一般应有开放性、综合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现场独立实名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初试成绩由本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持有异议,应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查(考生编号见附件1),本单位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二)复试

  本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复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在复试前另行公布。

  1.复试提交材料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向本单位快递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

  ②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③硕士(博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获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考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内容页复印件);

  ⑤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⑥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仅限往届考生提交);

  ⑦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大小须与原件一致,头像清晰,不得用身份证照片打印);

  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⑨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实力的补充材料。

  逾期未提交,视为缺考。纸质材料提交不全,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加盖公章的材料最晚可在本单位拟录取名单公示前补寄材料。

  2. 复试方式:同初试方式,全部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

  3. 复试时间:2020年6月20至7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4. 复试基本程序

  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考生身份和复试资格、个人研修计划审查;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考核。考核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组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复试准备及平台测试参照初试要求进行。

  5. 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1.2-1.5,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和专业特点,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其中:专业外语占20%,不少于10分钟;专业知识考核占30%,不少于10分钟;综合能力面试(含思想品德考核)占50%,不少于15分钟;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线为60分)。其中专业外语和专业知识考核需要从题库随机抽取2道试题,采用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考核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现场独立实名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测试成绩。

  复试结束后,根据参加复试考生的录取成绩进行名次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 + 复试成绩×50%。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由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公示结束后,本单位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办公室的审查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采取由考生单独体检、单独寄送体检表的方式。如遇特殊情况,体检工作可调整至新生入学后进行。

  、监督与复议机制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初试、复试、学科复核过程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

  2. 实行监督制度。本单位招生监督工作组、研究生院复试督查小组对初试、复试和学科复核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初试、复试、学科复核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平台检查。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研究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4. 实行申诉复议制度。研究所招生咨询电话010-82106507,投诉电话010-82106510;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

  七、其他

  本方案由质标所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最新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附件1:2020年质标所博士研究生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

蔡茜希

821010100909001

余经

821010100909023

曹静

821010100909002

张艺萱

821010100909024

陈艾亭

821010100909003

赵铭琪

821010100909025

陈怡飞

821010100909004

董效泽

821010100909026

崔雪妍

821010100909005

胡剑

821010100909027

范梦蝶

821010100909006

姬晶晶

821010100909028

高晓丽

821010100909007

李亚梦

821010100909029

郭琪琪

821010100909008

廖光琴

821010100909030

贾春秀

821010100909009

刘腾鹏

821010100909031

赖翰卿

821010100909010

任亚林

821010100909032

李昊泽

821010100909011

石欣

821010100909033

李清华

821010100909012

王健

821010100909034

李全发

821010100909013

乌日娜

821010100909035

刘倩

821010100909014

杨浩森

821010100909036

马仕豪

821010100909015

张聪聪

821010100909037

尚明玉

821010100909016

张立华

821010100909038

苏美丞

821010100909017

张琳

821010100909039

王琦

821010100909018

张崴

821010100909040

王石

821010100909019

赵文玉

821010100909041

王世芳

821010100909020

赵岩

821010100909042

王婉

821010100909021

宗万里

821010100909043

吴倩男

82101010090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