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是公益性农业科研单位。主要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以食用农产品及饲料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农兽药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动态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农产品种养殖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研究、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及真假识别技术研究、农产品中主要污染物质最大残留限量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贸易壁垒预警体系及快速反应机制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的研究与制修订,同时参与相关国际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承担饲料及农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为发展现代化农业、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在年初招聘公告的基础上,另公开招聘“青年英才”1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严谨的学术作风,积极向上的团结协作精神。
2.熟悉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研究方向符合创新团队需求。
3.“国外引进青年”要求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及以上国外科研工作经历,引进时回国工作不超过1年;“国内引进青年”应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和能力十分突出的,可考虑适当破格。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序号 |
创新团队 |
学科领域 |
重点方向 |
需求数量 |
任职条件 |
1 |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毒理学评价 |
1 |
1. 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化学污染物毒理学研究及安全性评价方面的工作,具有创新发展潜力;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高水平刊物上发表过学术研究论文2-3篇,或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掌握核心技术。 |
二、聘期待遇和经费支持
(一)聘期管理
一经聘用即为所级青年英才,到岗工作满1年后可以参加中国农科院统一组织的择优支持评审。到岗3年内有2次申请择优支持机会。院级青年英才聘期5年。
(二)科研条件
人才聘用后,将作为科研骨干纳入院级创新团队,配备相应的实验平台条件和科研助手。支持引进人才申请重大科研和国际合作项目,并在研究生导师申报备案和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三)经费支持
1.科研工作经费。院级青年英才聘期内享受不低于300万元的科研工作经费支持。
2.薪资待遇。入职后享受该岗位正式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医疗等待遇。除日常工资外,所级青年英才聘期内享受5万元/年的人才岗位补助,院级青年英才聘期内享受10万元/年的人才岗位补助。
(四)购房补贴及生活待遇
院级青年英才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房补贴政策及相关生活待遇。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与初审。凡有意应聘者,请于2021年10月8日前将应聘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bsrsc@caas.cn。确定面试人选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本人。应聘材料主要包括:
①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明、身份证明、能反映人才能力与业绩的项目、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或专利等相关证明;②提供至少两封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国外引进青年必须有一封国外相关领域专家的推荐信;③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外学历认证。
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或有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2.同行专家通讯评审。由研究所组织国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对申请者进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重点评价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等。
3.现场答辩评议。研究所统一组织面试评估,主要包括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学术操守、科研能力、岗位匹配性,下一步科研工作思路和研究计划等。
4.按照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入职体检及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5.公示、报院备案审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院备案审核。
6.签订管理协议。通过备案审核后,研究所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管理协议。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2号(邮编100081)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电话:(010)82106510、82106515
邮箱:zbsrsc@caas.cn
传真:010-8210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