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质标所”)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业科学院相关部署要求,确保工作安全平稳。
(二)严格招生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招生考核标准,服务战略需求,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责任分工
研究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全面指导和监督博士招生工作;成立学科考核组,在本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三、考核办法
(一)学科复核方式:采用线下考核方式进行。
(二)学科复核时间与安排:
复核将在4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本所QQ群通知(QQ群号将另行电话通知进入学科复核的考生)。
(三)学科复核基本程序
复核工作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笔试由研究所集中组织,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逐一进行。
1. 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
通过学科初选的考生在参加学科复核前,须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将所有纸质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提交研究所审核。审核后留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退还申请人证书原件。
(1)《学科复核诚信承诺书》(附件1)。
(2)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须提交《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加盖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在职研究生须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
(3)硕士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书,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具体格式可从我院博士报名系统中下载)。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个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7)往届硕士生提交学位、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本院应届硕士生可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本人信息页与注册页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位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及复印件。
(11)中国农科院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12)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能力或外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在参加学科复核前,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所有纸质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退还申请人证书原件。
2. 复核要求
考生应按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复核考场。学科复核期间须做好个人防护。除个人证件、考试文具等必备用品,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等)、具有通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笔试复核期间应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大于1米。笔试复核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复核期间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3. 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笔试为全程闭卷考试,要求考生用黑色签字笔作答,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笔试成绩的60%,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和专业英语考核(占笔试成绩的40%,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以及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中途不得离场。考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须立刻停笔。
4. 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1)研究工作陈述:占面试成绩的4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可采用PPT形式),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2)综合考核:占面试成绩的40%。学术学位重点考核申请人学术创新潜力与理论深度,专业学位重点考核申请人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考核可以与申请人的研究工作陈述一并进行。
(3)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20%,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
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复核总成绩,按报考专业及导师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学科复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3日。
(二)预录取
公示结束后,研究所将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考生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按程序最终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6级博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后进行,采取由考生自行体检、寄送体检表(附件3)的方式。体检医院为当地二甲以上医院。
六、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对学科复核过程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对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会同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研究所监督组,通过现场、远程视频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科复核工作办法、学科复核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研究所保证咨询、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咨询和投诉申诉。
研究生院:010-82106766;质标所:010-82106507,8210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