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质标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安全平稳
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坚持综合评价,提高招生质量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进一步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管理严格、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四)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咨询畅通,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做实做细考生复试管理和服务。
二、组织领导
质标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负责制定研究所复试工作方案,全面指导研究所招生考试工作;成立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对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程序督查,受理考生投诉。成立复试考核小组,组织实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与地点、时间
1.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 复试地点: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3. 具体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3月24日13:30-15:30 |
笔试(专业知识、专业外语) |
研究所二楼报告厅 |
3月24日16:00 |
食品科学专业考生面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
研究所三楼301会议室 (二楼201会议室为候考区) |
3月25日8:30 |
食品与营养专业考生面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
研究所三楼301会议室 (二楼报告厅为候考区) |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与基本要求
1.复试分数线
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 |
单科 (满分>100) |
食品科学(083201) |
260分(含)以上 |
34分(含)以上 |
51分(含)以上 |
食品与营养(095500) |
280分(含)以上 |
33分(含)以上 |
50分(含)以上 |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
2. 复试比例与名单
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详细名单附后(附件1)。
3. 其他要求
考生应按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复试考场。除证件和考试必备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等)、具有通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笔试结束后,考生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三)复试程序
1. 复试资格审核和身份确认
复试前,考生根据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
(1)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边角齐全);(3)毕业证书及其学历核验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及其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4)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2);(5)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6)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及复印件;(7)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8)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9)中国农科院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4);(10)“少民计划”考生须提交《少民计划报考登记表》;(11)其他符合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2)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的复印件。
2.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含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占复试成绩的4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此外,还重点考核考生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健康等。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 复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4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4. 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四、调剂工作
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对于质标所2025年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拟录取人员不足的专业,将按相关政策进行调剂,调剂公告另行发布。
五、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并按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原则上不得修改。如需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二)预录取
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规定程序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5级统考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日。
(三)五点要求
1. 材料寄送
考生应在质标所规定的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至质标所科技管理处,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2. 定向培养协议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前须与研究生院、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 非全日制报考人员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报考硕士研究生引发的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 报考信息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5. 全面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研究生院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行为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六不录一保护”
1.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4.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录取检查过程中发现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7. 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附件5)。体检医院为当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七、其他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咨询和投诉申诉。
质标所招生投诉电话:010-82106507,82106510
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
北京教育考试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本方案由质标所科技管理处负责解释。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最新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