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科院质标所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21]136号),为加强我所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科研业务水平,严把生源质量关,特制定我所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保障体系和职责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流程包括个人申请、学科考核、研究所审查、研究生院审批四个环节。为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本所招生工作,制定招考工作方案与细则,审定学科初选和学科复核人员名单;成立招生监督工作组,全程监督本所招生工作,受理相关投诉和意见;成立材料审核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以及考核记录和成绩的审核;按二级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学科考核组,负责本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初选和复核工作。
二、学科考核
(一)材料审核
公布时间:拟2021年12月底~2022年1月初
公布方式:网站公示
(二)学科初选
1. 初选时间:拟2022年1月~2月
2. 初选评分
学科考核组根据学科实行标准细则审议申请材料及征求报考导师意见,注重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按照材料审核的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核申请人名单,并报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拟进入学科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在本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初选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学科复核环节。
3. 公布时间与方式:拟2022年1月中旬~2月,网站公示
(三)学科复核
1. 复核时间:拟2022年2月~4月
2. 复核内容:
(1)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30%。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由学科考核组统一阅卷评分。
专业英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申请人对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和理解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①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可采用PPT形式),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②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考核可以与申请人的研究工作陈述一并进行。
③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
考核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研究所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总成绩按科研团队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研究所审查
材料审核组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核。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查拟录取名单。通过审查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院审批
研究生院审批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后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反映。
四、体检
研究所在学科复核阶段统一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和复议
(一)“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审核、学科初选和学科复核通过名单等信息及时在所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生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拟录取名单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可向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5个工作日内答复考生;
(三)研究所考生接待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010-82106510;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62162692。
六、其他事项
非定向的考生被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档案全部转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定向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当年本单位博士生指标的10%(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无行政兼职的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校专职教师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在教学或科研岗位工作证明和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习的书面同意后,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凡是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作弊等手段取得或帮助他人取得学科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本方案中如有内容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