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以下简称“中心”)接到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布的《认可决定书》和《实验室认可证书》,标志着 “中心”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被再次认可。
2020年1月11日至12日,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委派的评审专家组对“中心”进行了实验室认可复评审。评审过程中,评审组专家根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A0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和CNAS-CL01-A00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等相关技术文件,对“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所涉及的全部要素和活动情况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后,评审组对“中心”质量体系运行和技术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认可,同时对实验室提出了改进要求和提升建议。
首次会上,钱永忠所长向CNAS评审组表示热烈欢迎,并要求“中心”全体人员积极配合专家现场评审工作,确保复评审圆满完成。
评审期间,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饲料饲草处胡翊坤副处长全程见证了评审过程,对实验室顺利通过复评审表示祝贺,并对“中心”长期以来在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发挥的技术支撑作用予以了充分肯定,同时对 “中心”进一步发挥好技术支撑“排头兵”先行示范作用提出了殷切希望。
末次会上,所党委书记、“中心”主任汪飞杰对评审专家两天悉心指导和辛勤工作致以衷心的感谢,并表示将以本次复评审为契机,持续提升国家饲料中心各项业务水平,增强技术服务能力,围绕行业发展和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全力做好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