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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30
Sep
借鉴德国“毒饲料事件”处理经验 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产品污染防控水平
来源:上海科教兴农网
    2010年12月底暴发自德国北威州的二恶英饲料污染事件近日持续发酵,对德国农业生产及农产品出口的影响不断升级。最新调查显示,德国有4个联邦州相继发现了受污染的饲料。截至1月10日,有558家农场处于关闭状态,10万余枚禽蛋被销毁。11日,德国的猪肉继禽蛋之后首次被检测出含有二恶英,140余头生猪被紧急宰杀。此外,韩国、斯洛文尼亚等国已对进口自德国的肉禽产品加强监管并予以限制。

记者了解到,德国“毒饲料事件”迄今仍处于可控状态。市场反应总体稳定、未发生大规模恐慌、多数被临时关闭的农场快速重新投入运营,这表明德国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防控措施富有成效。我国作为农业生产和出口大国可充分借鉴德国经验,通过建立健全监管预警机制和追溯机制,加强危机处理的透明度,及时与国际社会建立有效沟通,切实提高我国农产品污染的防控水平和危机应对能力。

--德国“毒饲料事件”迄今处于可控状态

尽管二恶英饲料污染事件已波及德国多个联邦州且有蔓延之势,4700多家农场受影响,被污染的农产品已从禽蛋类扩展到猪肉类,但该事件迄今仍处于可控状态,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德国国内禽肉市场相对稳定,消费者并未出现大规模恐慌情绪。受危机影响,德国普通鸡蛋和猪肉价格出现下滑,消费者纷纷转为购买“绿色系列产品”。有数据显示,目前德国超市里“绿色系列食品”的销售情况为有史以来最佳,连续几天实现两位数增长。

二是德国方面至今尚无接到因误食遭污染的禽蛋和肉类食品而诱发疾病的人员报告。这表明,此次“毒饲料事件”的影响尚未扩散到公共卫生领域,这也是德国民众至今仍保持相对“冷静”的重要原因。

三是国际市场并未将德国孤立起来,多数国家针对德国农产品出口的限制比较“温和”,使德国农产品出口仍留有“生机”。除韩国已暂停从德国的猪肉进口外,斯洛伐克中止了德国禽蛋和禽肉在市场上的销售;英国、意大利、荷兰等国着手评估食用进口自德国的鸡蛋是否安全;俄罗斯则加强了对德国肉制品的监控。但荷兰和英国同时表示,相关产品对公众健康的风险较低。另外,欧盟委员会也对德国进行声援,并于1月10日重申,实行进口限制是不合时宜的,但同时也敦促德国当局必须尽快对被确定受到污染的农场的家禽和牲畜进行扑杀,以重塑市场信心。

--“毒饲料事件”凸显德国政府的监管及危机处理能力

此次由二恶英污染引发的“毒饲料事件”虽然备受国际社会关注,但并未造成严重的实质性后果。究其原因,这主要得益于德国相关的监管预警机制和追溯机制以及德国有关部门在事件发生后迅速、果断、有效的危机处理能力。

第一,此次污染事件是在没有消费者致病、致死的情况下检测发现的,官方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污染更大规模的扩散,说明风险分析和预警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德国此次“毒饲料事件”的发生并无先兆。2010年12月,有关部门在对德国北威州的一家养鸡场进行检查时,发现鸡蛋内的二恶英含量超标。各联邦州纷纷在第一时间展开自查,这才使一个个“问题农场”逐渐浮出水面。准确地说,这是德国农业及食品行业“免疫系统”一次强烈的自我反应。

自20世纪90年代末“疯牛病”暴发以来,欧盟及其成员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不仅建立了严密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而且专门成立了独立行使职能的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欧盟《通用食品法》提出了5个基本原则:食品安全必须考虑整个食物链,涵盖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将饲料也纳入食品安全管理范畴;风险分析是食品安全政策的基础;所有食品生产与经营者必须对食品安全负责;产品必须在所有食物链环节中具有可溯性;消费者有权从公共机构获取准确的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受污染的“问题鸡蛋”能在危机发生后被迅速追回并销毁,防止其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伤害,这与德国食品行业成熟、有效的追溯机制息息相关。

在德国市场出售的鸡蛋上,都有一种条形码,也叫追溯码,这种追溯码在网上公布以后,市民可以进行查询。如果有市民已经把鸡蛋购买回家了,则可以根据这个条码把鸡蛋退回去,超市会按照条码的显示,把所有可能受到污染的鸡蛋,全部退给厂家集体销毁。

第三,德国有关部门在事件发生后,以保护公众健康为第一原则,迅速、果断、有效地采取了防止事件危害扩大的一系列措施。

德国在这次事件中痛下“杀”手,快速斩断污染的传播途径。德国政府迅速关闭了国内37.5万家农场中的4700家,并禁止其出售产品。此外,有10万枚“问题鸡蛋”被销毁,数千只肉鸡被扑杀,140余头生猪被紧急屠宰。

同时,德国有关部门还在第一时间查找此次污染事件的“幕后元凶”。德国警方顺藤摸瓜,于1月6日“突袭”了位于该国北部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的“哈勒斯和延奇”公司。该公司涉嫌向25家动物饲料生产商故意兜售多达3000吨含有致癌物质二恶英的工业用脂肪酸。据悉,这25家饲料生产企业此后又将15万吨受二恶英污染的饲料售往成千上万家农场,其中多数为德国各地的家禽及生猪饲养场。

第四,德国有关部门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处置危机的透明度较高。这对稳定市场情绪,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该事件一经发现,德国官方立即对外通报有关情况,不仅第一时间在互联网上公布问题鸡蛋编号,还及时公开“毒饲料”脂肪样本的化验结果,并介绍对“哈勒斯和延奇”公司的初步调查情况。而新闻媒体则竞相向公众披露事件的来龙去脉和调查进展。媒体甚至还挖掘出肇事企业可能早已知晓有关污染的信息。

第五,德国官方积极与国际社会沟通,以卓有成效的防控成果向各国争取谅解和信任,尽力消除该事件对本国农产品出口的不利影响。

德国食品、农业和消费者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霍尔格·艾歇勒1月10日表示:“我们正在与韩国方面沟通,以使韩国当局相信我们采取的措施是富有成效的。我们正努力表明,德国的出口产品绝不会引发健康危机。”同时,德国还积极争取欧盟委员会的支持,打消欧盟成员国对进口德国农产品的顾虑。

--对我国提高农产品污染防控水平和危机应对能力的启示

借鉴德国“毒饲料”事件的经验教训,我们建议今后应从以下四处着手,提高我国农产品污染防控水平和危机应对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监管预警机制和追溯机制,防微杜渐,把相关污染事件可能发生的风险和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目前,我国对“毒大米”“毒奶粉”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多显滞后,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在相关领域仍缺乏长效的监管预警机制。今后一方面应加强对农业生产企业的道德教育,促其自觉遵守行业规定并构建自查体系;另一方面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加强检测、监督行业的建设,变抽查为全面例行检查或增加抽查密度,彻底破除企业的侥幸心理。

二是加大惩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企业,大幅增加“违法成本”,对相关行业的从业者起到震慑作用。

对此次“毒饲料事件”的肇事者,德国检察部门已表示要提起刑事诉讼,同时受损农场拟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德国《明镜周刊》网站报道称,赔偿数额可能高达每周4000万至6000万欧元,完全可能让肇事者破产。而我国农产品安全领域的“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受经济利益驱动铤而走险的企业屡见不鲜。

三是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提高危机处理的透明度,减少国内民众的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

在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领域,我国有关部门和企业在事故发生后故意瞒报,欺骗公众的现象仍然存在。封锁消息有时不仅无法达到维稳的目的,相反会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致使谣言四起,使民众的恐慌在不明真相的猜测中不断加剧。

四是及时与国际社会建立有效沟通,以积极且富有成效的防控手段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和信任,尽可能降低危机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冲击。

农产品作为攸关民生的“特殊”商品,其污染造成的影响尤为巨大。一旦发生危机事件,我国应在第一时间向国际社会摆清事实,阐明真相,消除负面影响,充分展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