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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30
Sep
香港如何构筑“食品安全港”?
来源:法制日报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张志祥在10月28日国际食品博览会举行的IFA国际食品联盟发起大会暨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上指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面对屡禁不止的食品事件,政府应如何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成为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

香港特区超过95GYQMbai的食物系本港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进口而来,但从所经历食品安全事件来看,香港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经受住了考验,最为关键之处在于其拥有一套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最近,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的《食物安全条例草案》,又在原有法律基础上扩大了食物的范围,增强监管部门权力,进一步完善了监管体制。

监管体系完整高效

监管体系完整是香港特区食品安全体系的根本保障,其具体包括香港食物及卫生局、食物环境卫生署(以下简称食环署)、渔农自然护理署(以下简称渔护署)以及政府化验所等部门。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的相关规定,具体职能部门的职权划分为: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全权负责食品安全的决策,制定相关的食品管理政策,竭力为香港市民提供优质的卫生、食物及环境卫生服务。当然,这些政策最终由食环署来负责具体的执行。此外,渔护署也承担了部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职能(主要是管理渔农事宜和政府新鲜副食品批发市场),政府化验所则主要承担各种食物检测任务。

随着食物安全问题的严重性日益凸显,特区政府成立了食环署下辖的食物安全中心,专门负责食物安全监管,目前已成为最主要的食物安全监管机构。其职能主要包括:预防有问题食物流入香港、追查问题食物来源、收集各地有关食物安全的消息以及国际最新的食物安全标准等。除了食物监察和管制外,该中心的主要特色在于通过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建立起科学的监管体制,下辖的风险评估组每天关注本港和全世界发生的食物安全事故,然后作出专业评估。如果发现有风险,即调查跟进或交给风险管理组进行处理,风险传达组负责与公众沟通。

现有的监管模式责任明确,食品生产、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都由一个部门负责,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等问题,能保证较高的监管效率,这从 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可见一斑。“毒奶粉”事件一经曝光,特区政府立即全面检测市场上的奶类制品,并界定了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含量。11天后特区政府就紧急立法,禁止食物含不适量的三聚氰胺。

风险评估全面专业

从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成立之初,就采用了国际食物安全机关所倡导的风险分析评估机制。该机制是目前国际通行的食品安全防范方式,即从传统的偏重事后监管变为重视事前预防,通过日常检测来确定食物是否有害及有害性质和有害程度,并先期采取措施从而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食物安全中心检测的食物范围很广,包括果蔬及制品、家禽肉类及制品、水产品、奶及奶制品和其他深加工食品和基因改造食物,《食物安全条例草案》又增加了活鱼(介贝类水产动物除外)、活两栖动物、冰和禽蛋,这样更多的食物纳入了监管。检验项目包括食物的污染物、添加物、微生物、营养素、其他成分等。通过评估与食物或食材有关的各类危害,确定这些危害可能给市民带来的风险,制作相应的评估报告,从而制定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

比如三聚氰胺事件,当时国际上对三聚氰胺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安全指标,食物安全中心临危受命,率先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出各类人群三聚氰胺的最高摄入量,并成为几天之后特区紧急立法的依据。据统计,截至 2009年,该中心平均每年抽取约65000份食物样本化验其安全问题,抽取70000余份进口家禽血液样本进行H5禽流感病毒测试。通过大批量、多项目的检测,食品安全可以得到更大范围的保证。各类评估不仅为香港政府采取下一步监管行动奠定了基础,而且为普通市民避免有害食物的侵害提供了专业的指导。

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及时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是市民食品安全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是有关部门作出风险评估之后,将评估信息及时公开,不仅能使普通市民了解食品安全的真实情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同时也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特区政府非常重视信息公开,主要有以下途径:一是通过香港食物安全中心的网站公布信息,即每月定期发布一份食物安全报告和一份《食物安全焦点》,不定期发布各类食物检测结果,详细列明检测样本的名称、制造商、产地,有问题的食物随时通过站内的“风险简讯”发布食物警报;二是通过其他途径告知市民,如新闻公报、教育小册子和业界指导等。此外,中心还通过讲座等方式宣传相关的食物安全知识,包括“食物安全五要点”、食物安全重点控制系统、风险认知以及其他新订的食物安全措施和规则等,充分了解市民对食物安全的各种需求和投诉,加强和市民的互动。因此市民可以很容易知道身边哪种食品出现问题,打消不必要的疑虑或恐慌。

定期严格巡查执法

香港特区政府在食品监管方面建立定期食品安全检查和严格的执法制度,主要通过日常的巡查制度预防和纠正违法。

食环署根据食物场所不同的风险类别以及卫生水平差别,确定巡查次数,在巡查过程中,若发现违反条例者,可能处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这些处罚包括推行违例记分制和警告信制度,一再违法者可能会被暂时吊销或取消牌照。更严厉的措施包括检控违例者、即时拘捕屡犯者以及向法庭申请封闭对市民健康构成即时危害的食物场所。

以2009年为例,食环署巡查食物场所22129个,巡查了199025次,检控4295宗;暂时吊销牌照164个,取消牌照10 个;检控无牌食物场所2573宗,发出封闭令1份;还对涉嫌非法屠宰的屠宰房采取了300次扫荡行动和监察巡查,对新鲜粮食店和街市肉档共进行了7200 次突击巡查,巡查执法活动有力地震慑了各类违法行为,减少了食品安全的隐患。

依赖于高效迅速的食品监管措施,特区政府消除了大量的食品安全隐患,食物安全事故由前两年平均600多宗下降到2009年的300多宗,食品安全合格率近年稳定在99GYQMbai以上。

让百姓餐桌上的放心食品越来越多,这不仅是公民身体健康权的基本保障,也是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香港特区政府正是秉持现代服务行政的理念,肩负起这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香港特区构筑食品安全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