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台湾农业的发展特点
1.中国台湾农业生产现状
中国台湾农业的生产结构呈现以种植业为主,畜牧、渔业次之,林业最少的特点。20世纪90年代以来,种植业的产值一直维持在1400亿元新台币以上(1元人民币约合4元新台币),占农产品总产值的40GYQMbai以上;畜产品的产值一般在1000亿元新台币左右,所占比重也稳定在30GYQMbai左右;水产品的产值略少于畜产品,一般在l000亿元新台币以下,比重为25GYQMbai左右;其余的为林产品。自1950年以来,随着农业生产总值的增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林业的变化特点是:种植业的比例逐渐下降。由20世纪50年代的60GYQMbai以上降到90年代后的40GYQMbai左右:畜牧业和渔业的比例在不断增加。由50年代的20GYQMbai和10GYQMbai,增加到90年代占总产值的30GYQMbai和25GYQMbai:对于林产品来说,它是唯一产值和比例都呈下降趋势的,占农产总值的比重由50年代的5GYQMbai左右下降到不足0.1GYQMbai。
2.农业技术结构和水平
在中国台湾,农业技术结构和水平的变动与农业经营模式和制度的变动互为因果。
根据生产要素稀缺程度来划分,农业技术可分为劳动节约型技术、资源节约型技术和中性技术;根据技术本身的项目划分,可分为生物性、机械性与管理类技术。
中国台湾农业技术结构随同土地——劳动比率结构、农产品结构的变动而变动。
20世纪60年代中期前,农产品以传统大宗土地密集型产品为主,很难容纳相对丰裕的农业劳动,农业增产主要依靠劳动密集型生产技术,以提高土地生产力,主要实施了生物性技术和管理性技术等节约土地要素的技术措施,比如。肥料的推广和堆肥的使用;杀虫剂大量使用;高产、优质、抗病、早熟的稻米、甘蔗、洋菇、芦笋等新品种大量从国外引进、开发和改良;耕作方法改良,水稻密植、凤梨密植、蔬菜与杂粮的间作及轮作等。这些技术措施,使单位面积产量和复种指数增加。在当时.这些技术所需要的资本较少。而且农户之间差异较小,技术引进同质性较高,因此,可以大规模实施,通过单一的农会组织系统和其他机构协同,就可完成技术的引进和推广。
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劳动力转移逐步加快,劳动要素日益稀缺,成本相对上升.单纯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已不能维持农业收入增长。这时,种植面积、复种指数都开始下降,土地经营趋向粗放。产品结构因利润结构调整,转向林果类、蔬菜类和畜产、水产类这些更少依赖耕地、单位劳动投入伴随更大的资本投入和技术含量而价值更高的产品。农业走向技术和资本密集发展的方向,从单一的提高土地生产力转变为提高劳动生产力和土地生产力并重。以农业机械化、品种改良、肥料和农药使用方式调整、耕作养殖技术刨新、生产经营管理方式改善为代表的技术措施广泛应用。
在农作物生产技术上,加强早熟品种的培育,降低栽培劳力需要,推行综合栽培技术与共同经营(管理技术),推进机械化,以节省劳动力成本。变过分依赖复种制度为发展多种经营,大量引进和开发新品种,如洋菇、芦笋、洋葱、苹果、水蜜桃、梨、芒果和木瓜等。
对水稻和杂粮等品种加大改良和推广力度,以继续增加单位面积产量。比如1966年开始推广的粳稻台南5号、1970年推广的抗露菌病的玉米台南11,这种玉米可以在甘蔗推广区域种植。从1952年起中国台湾甘蔗改良技术成就突出,产量提高很快,外销增加份额较大。在种子方面,中国台湾1963年在“农林厅”成立了种子技术股,积极从事种子改良与发展事业。1961年亚洲蔬菜研究发展中心成立,针对6种亚洲主要蔬菜——大豆、绿豆、番茄、甘蓝、甘薯、马铃薯加以改良。
在病虫害防治方面,建立农药残留检测制度,病虫害监测和预防体系,开始侧重于提高农耕产品品质,同时研究推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方法。特别是鉴于劳动力日益缺乏,果园施药工资提高,为配合发展山坡地集团栽培果树,推广了山坡地共同施药设施。
在改善耕作技术方面,从1963年开始,倡导水稻生产改良技术综合栽培,推广稻田药剂除草,推行水稻插秧示范机。在杂粮方面.推广甘蔗密植栽培、大豆玉米不整地栽培等,同时采取间作和套作的复作制度。在园艺类方面,推行凤梨密植栽培、香蕉防腐支柱和套袋技术、改良夏作蔬菜生产技术等。在肥料使用方面,讲究科学施肥,合理施肥,把施肥研究成果和肥料配销结合起来。
在畜牧生产技术改进方面,主要是养猪业技术的改良,侧重于缩短饲养期、提高肉品品质,变家庭副业为企业化经营,大力改良毛猪品种,重点发展较少疾病感染机会、节省饲料和人工的品种,改善饲料配方、猪舍构造以及饲养管理方法。在养牛业方面,由于机械化替代耕牛动力耕作,养牛业从20世纪60年代末期起转为乳牛和肉牛养殖。
中国台湾农业在技术改进过程中,农业机械化值得一提。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前,中国台湾已经开始了机械化,但只是为了弥补畜力不足。从60年代开始的机械化才将节约劳动力作为目标。先是从稻谷机械化,拓展到杂粮、园艺作物、养猪业等方面机械化:从直接耕作环节向产前种苗培育、产后收割、干燥、分级、包装、运输等方面拓展,随着种植业和养殖业产品结构多元化,适应各种情况的多样化的精致机械不断推出,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1986年,稻作整地机械化程度达到97.74GYQMbai,插秧机械化程度达到87.9GYQMbai。收获机械化程度达到97.17GYQMbai,干燥作业机械化程度达到66.61GYQMbai。1987年,杂粮播种机械化程度达到80GYQMbai,高粱收获机械化程度达44GYQMbai,高粱及玉米脱粒机械化程度达到90GYQMbai。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在继续推进60年代末期以来种种措施的同时,技术创新的重点开始转移,节约土地、节约劳动和提高市场交易效率并重,侧重于市场销售以及市场与生产衔接的技术引进,如产品分级包装技术、运输技术、市场结算技术、市场销售电子化技术全面推开。除了硬件技术创新,还包括软件技术引进,如市场资讯系统、产销计划体系等。
中国台湾农业技术结构和水平变迁的过程还有一个特点,即不是就技术来谈技术,而是将技术进步整合在一个系统性工程中。技术的引入包括研究、示范、农业贷款和补贴、农民教育、农民技术培训、适应技术要求改进生产组织形式等方面。比如,农业机械化推进与共同经营、委托经营和代耕经营形态结合,与农业贷款和补贴结合,与农民技术使用和效果示范结合;农产品共同运销与产品分级包装、产品市场拍卖、产销班和合作社生产经营相结合。反过来,正是技术的创新促使中国台湾各种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和市场销售模式的建立和形成。其中突出的有,中国台湾养猪业自动化体系和市场拍卖制度,支持了中国台湾养猪业规模化发展;共同运销制度也是在技术变迁的支持下建立起来的,需要优良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快捷有效的拍卖技术、产品分级包装和运输技术的支持,尤其是产品筛选机械设备的引入,不仅节约了劳动力成本,而且使产品分级销售效率得到很大提高,支持了优质优价市场效果的极大发挥。没有技术标准化,农户合作效率的提高和成本的降低也不可能实现。
此外,就农民而言,中国台湾农民在技术方面的素质水平相当高,尤其是中国台湾的核心农民,随着产品多元化和外部技术引进渠道的完善及农民职业教育体系作用的发挥,中国台湾农民各个方面的技术素养大大提高:一是技术改良、创新品种的能力。中国台湾农民可以在既有品种的基础上,经过试验改良新品种。二是生产和管理的技术。中国台湾农民掌握了对一些农产品调节产期的技术、改良产品分级包装的技术,安排生产、劳动佣工、经营销售的管理方式。正是这些核心农民较高的技术能力,成为中国台湾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建立的人力资本基础。
二、中国台湾农业科研及推广体系的特点
近几十年来,中国台湾在地狭人稠、天然资源相对缺乏的不利条件下,使农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农业科技的研究和不断引进创新,更得益于科研成果的应用推广。中国台湾在农业科技的发展上已创造了许多成功的范例,拥有储备优异的农业应用技术和性状好、品质优、附加值高的新品种,这些成就大都基于其切实有效的农业科技研发体系和促进农业升级的具体措施导向。
1.农业科研管理体系
中国台湾的科技发展体系由决策机构、咨询机构、执行机构和研究机构四大部分组成。科学发展指导委员会是中国台湾最高科技措施咨询和研究机构,行政院是制定科技措施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国科会、应用技术研究发展小组与科技顾问组。其中,国科会为常设的科技发展主管管理机构,主要职能是制定整体科技发展的措施、策略、计划与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对基础性研究和先导性应用研究的补助,以改善科技研究的环境,培养和招揽科技人才,奖励有成就研究人员,并负责协调、联系、审议、管理和考核当局其他部、会、署的重要科技发展计划。行政院下属的各主要管理部门均是科技措施的执行单位,分别负责主管部门的科技发展工作。另外,一些财团法人、民间企业等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科技措施的执行机构。
中国台湾农业科技研发机构主要由管理职能部门主管,如中研院下属的动物、植物、生物农业研究所等;国科会下属的研发中心:农委会及其下属的各级农业科研机构。各农业试验研究机构各有分工,中研院主要从事学术及基础性研究方面,大专院校以教学及培养人才为主,研究工作为其业务的一部分;公营事业机构研究所及财团法人或类似组织的研究所从事特定项目的专业性研究工作;农业试验所、研究所是从事全面性的试验研究工作的主干。
2.农业研发体系架构
中国台湾农业科研体系由目标一致、功能齐全、相互协调配套的五方面力量组成。
(1)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科研机构。中国台湾农委会所属科研机构包括6个试验所、1个保育中心和9个改良场。试验所和保育中心主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重点是优良品种选育、种植(养殖)技术研究、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等。农业改良场既是科研机构,又是技术推广部门,其主要任务是针对地区性农业问题进行应用开发研究:根据本地区农业生产的特点和农民的实际需要,从事作物品种改良和栽培管理技术、病虫害发生测报与预防技术、农药残留检测与农产品质量监控技术等方面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通过农委会和农业产销班对农民进行讲习辅导、示范观摩,向农民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具体问题,直接为农民和农业产销服务。试验所、保育中心和改良场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密切的联系,层次非常清晰。
试验所按产业设置,分别设有农业、林业、水产、畜产、家畜卫生和农业药物毒物6个试验所,其中农业试验所成立最早、规模最大。多数试验所设有分所,如农业试验所设有嘉义分所和凤山热带园艺分所,水产试验所设有高雄等8个分所,畜产试验所设有3个分所和4个种畜繁殖场。
改良场则是按生态区域和专业设置,分别设有桃园、苗栗、台中、台南、高雄、花莲和台东7个区域农业改良场及茶叶改良场、种苗改良繁殖场。多数改良场又设有分场,如台中区农业改良场设有埔里分场,种苗改良繁殖场设有屏东分场.茶叶改良场设有鱼池、文山和台东3个分场。
(2)相关的大专院校设立的科研机构。主要有中国台湾大学、中兴大学、中国台湾海洋大学、屏东科技大学、文化大学、嘉义大学、台北大学、东海大学、宜兰技术学院9所院校中的农学、园艺、畜产、水产、林业等院(系)。主要培养农业科技人才,从事应用基础研究,也开展技术推广和农民培训。
(3)科学研究所。与农业有关的有植物科学研究所和动物科学研究所,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和生物技术研究。
(4)社会团体所属研究所。如财团法人中国台湾香蕉研究所、动物研究所、农业机械化研究发展中心和食品工业研究所等,它们是由一些非营利性基金会设立的研究机构,主要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
(5)企业界设立的科研所。如中国台湾农友种苗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为增强公司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自己创办研发部门,主要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种苗繁育、开发农用饲料、药物等。
3.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中国台湾农业技术的推广主要通过三大体系进行,一是农业改良场,二是大专院校,三是农会等农业合作组织。三大推广体系的职能各有所侧重,相互配合。
农业改良场是区域性的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单位,负责本辖区内的农业技术指导、规划及推广人员的教育培训等工作;中兴大学、屏东科技大学、中国台湾大学和宜兰大学等院校设置有农业推广委员会或推广中心,并配备有农业推广教授,兼任相关区域农业改良场农业技术咨询委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农业研究教育推广联席会议及农业技术咨询会议,协助解决农业经营及乡村发展相关问题:农会将农业推广、家事辅导和农民教育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将科研和教育单位的技术转移给农户,通过示范、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让农民了解和掌握新品种和新技术。
教育、科研和推广三方面紧密配合的农业科研成果实现方式的创新,保证了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生产力。
4.农业科研及推广体系的特点
总体来看,中国台湾的农业科研及推广体系具有以下特点:
(1)农业试验研究机构门类较为齐全。农业试验研究机构是从事中国台湾农业试验研究工作的主干,既有农试所、林试所、畜试所、水试所等各业综合性研究机构,又有如糖业、茶叶、香蕉、养猪等专业性极强的特殊的专业研究机构(中心),还有以辅导农业科技推广为主的区域性农业改良场。
(2)研究与推广层次清晰,任务明确。农业科研机构主要有试验所(下设分所)、研究所和改良(繁殖)场等三种类型,试验所和研究所以研究及试验为主,改良(繁殖)场(包括部分试验所的分所)主要从事地区性品种及技术的改良,少量从事试验研究,研究所多数属大学主管。此外,财团法人、公司等单位也设有少量研究机构。
(3)科研队伍精干,人员素质较高。各研究单位的人员编制由农业主管部门核定,其中技术人员占80GYQMbai以上,行政人员不超过20GYQMbai。编制内人员属公务员。人员招聘时,由用人单位将所需岗位、人数等情况上报农业主管部门汇总后公布,应聘人员先参加公务员统一考试,经统一考试合格者再参加用人单位的考核。技术人员分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和助理4级,各级人员岗位数由农业主管部门核定,分别占其编制数的10GYQMbai、20GYQMbai、40GYQMbai和30GYQMbai左右。每级中又分为5档。技术人员升级需等上一级岗位有空缺时才能进行,由所(场)组织评委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评定,所(场)长聘任。
(4)农业科研与推广相互依托,科技转化能力强、效益好。中国台湾农业技术推广的特点:一是科研和推广紧密结合。农业研究单位与推广单位及农民联系十分紧密。农业研究主要是为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的需要,而不是纸上谈兵。二是推广机构非常精干。推广机构(农业改良场)不按行政区域设置,人员编制严格限定。中国台湾只设7个农业改良场,改良场主要通过农会、产销班将技术传授给农民。
三、中国台湾农业科研与推广体系发展对我们的启示
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与推广应用是农业科技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科技推广是科研价值的具体实现。高新农业技术能否转化为生产力,关键在于把高新、适用的农业技术及时送到农民手中。总结中国台湾农业科研推广的做法,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和借鉴:
1.建立和健全科研、开发和推广三位一体的体制、机制,促进三者的有机结合
在注重研发的同时也重视技术推广,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长期以来,内地在农业科研推广方面存在着重研究、轻推广,重成果、轻应用的问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0GYQMbai—40GYQMbai,大大落后于中国台湾。中国台湾农业科研的基本方针是不刻意追求最先进,但求最实用。其研究的针对性、实用性强,与农业生产紧密联系,研究成果易于为农户接受。借鉴中国台湾的经验,这方面可以采取两种做法:第一,为有效避免科研成果与实际需要脱节的现象,除部分提供公共服务的科研机构外,其他大部分农业科研机构(尤其是省级及以下农业科研机构)应该直接面向农民和市场,注重应用性研究。第二,科研机构或者高校专注于技术研发,成果通过专利等形式交由专门的推广机构或企业进行大面积的示范和推广,最终以低价格或政府补贴的方式面向广大农民推广。
2.加强和重视实用性强、针对性强的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
将农业生产急需的、适合生产要素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变化的技术,作为农业科研的主攻方向。在科研立项时,就应考虑成果是否实用,能否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是否为生产者所接受,能否产生效益。使科研与推广相辅相成,互为依托,尽可能多地提供既经济实用又操作简易的技术,便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农业技术的推广。
3.加大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力度
中国台湾农业科研技术发展迅速并且推广效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非常重视应用研究领域和技术发展领域的经费投入,2005年农业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为2.52GYQMbai,远高于内地的1.34GYQMbai;应用研究领域和技术发展领域的经费投入,占研发总经费的比重高达88.6GYQMbai。世界银行建议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科研经费应占农业总产值的1GYQMbai—2GYQMbai,且推广经费应高于科研经费。而目前内地农业科研经费不到农业GDP的0.5GYQMbai,农业科研经费投入不足,一直是制约农业发展的因素之一。因此,应当针对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农业科技投入,尤其要加强农业应用研究和技术推广的投入,每年应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定向支持农业推广事业。在投入方式上,除了加大政府的投入力度外,应调动民间资金的参与,鼓励和引导私营企业、台资企业参与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形成多元化的科研资金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