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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30
Sep
欧洲食品安全:危机也是“教科书”
来源:人民网

    欧洲号称有世界上最安全的食品,最严格的食品管理。但这并不意味着欧洲的食品是“零风险”。

今年欧洲爆发了两起比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一是年初德国爆发的“二恶英毒饲料”事件,另一起则是6月发生在德国的由“毒豆芽”引发的出血性大肠杆菌。

在“二恶英毒饲料”事件中,各成员国在欧盟的协调下,发挥主动性加强监管力度,使得该事件在短时间内得以平复。当时德国养鸡场饲料中被发现含有大量致癌物质二恶英。德国政府随即禁止全国4700多座农场的家禽、猪肉和鸡蛋的销售,英国和荷兰政府也调查其他含有德国鸡蛋的产品,如蛋黄酱是否安全可食。

据德国媒体报道,位于德国北部的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的“哈勒斯和延奇”公司涉嫌违规将工业用的3000吨脂肪酸销售给25家动物饲料生产商。德国警方调查表明,早在2010年3月,一个检测实验室就发现了该公司生产的饲料中二恶英超标,但这个抽样结果并没有被上报到有关部门。目前,该公司已申请破产。

今年2月欧盟发表声明称,所有可能被二恶英污染的动物脂肪、混合饲料或者购买过疑似污染饲料的农场均已接受严格的二恶英含量检测。各成员国已经达成共识,认为德国有关部门已经完全控制了污染事故的蔓延,并且目前欧盟市场上销售或出售至第三方国家的饲料及食品也均未被污染,德国二恶英危机由此解除。

上世纪90年代末,欧洲曾出现过一系列食品安全危机。在1999年发生的二恶英污染事件中,比利时宰杀了约700万只鸡,以及6万头猪。随后,英国又爆发了疯牛病和口蹄疫,欧洲的食品安全亮起了红灯。

在此背景下,2000年1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食品安全白皮书》,正式提出成立欧洲食品安全局、制定新的欧盟食品安全法,明确欧盟与各成员国的监管分工,从而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体系。欧盟提出的食品安全包括食物安全、动物健康、动物福利和植物健康,确保从农场到餐桌的供应链安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等。

2002年1月,欧洲食品安全局正式成立。虽然它不是政府机构,但作为独立的风险评估机构,被认为是欧盟对食品安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石。欧洲食品安全局向政府和消费者提供有关食品和饲料安全、营养、动物健康和福利以及植物保护和植物健康等领域的科学建议,协助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采取有效和及时的风险管理决策,在食品安全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欧盟新的食品安全法于2002年正式生效。该法明确指出,食品和动物饲料生产者对于食品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这是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法律体系中建立了“可追溯性规则”,即通过有效监控确保从农场到餐桌整个过程所涉及的食品、动物饲料和饲料成分都必须安全,一旦哪个环节查出问题,必须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欧盟新的食品安全法还进一步明确了欧盟委员会的职责,即支持各成员国监管机构制定计划、依法对各国计划进行一般性审核,以及必要时检查关键部分。同时还明确了成员国在执行法律方面的职责,包括建立国家监管机构运行标准、监管人员资格和培训要求,以及相关惩戒性措施,让各成员国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食品安全不分国界,不分贫富。重视食品安全,就是尊重人的生命。欧洲正是在一次次的食品安全危机中,日益完善食品安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