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负责研究所党务管理、纪检监察、群团组织及统战、离退休职工管理、精神文明与创新文化建设等工作。
1.宣传和执行党务、纪检等相关政策,负责制定研究所党务与纪检阶段性计划、工作方案与工作总结;负责制定党建、纪检等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宣贯及实施。
2.协调组织党内重要活动及主题教育。
3.协调组织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以及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决议的起草;负责所党委会议决议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工作;
4.承担所党委日常工作,协助所党委做好党支部的管理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负责全所党费的收缴、管理,党员政治审查、党务统计等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负责困难党员和群众的帮扶工作,组织所领导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群众工作。负责所党委印章的管理。
5.承担所纪委日常工作,负责所纪委会的组织准备、记录,会议纪要和决议的起草,会议决定、决议的督导并贯彻落实;负责所纪委印章的管理。
6.负责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负责信访件和院监督局转办信访件的登记、处理和调查核实工作,配合并协调各部门落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以及整改落实工作。
7.归口管理群团组织及统战工作,协助指导工会、团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协助对民主党派相关工作的指导。
8.牵头组织创新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9.负责离退休职工的政策落实、统计以及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活动。
10.完成与本部门相关的其他工作及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