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动态
    要闻
    科研动态
    合作交流
    学术活动
    党政工作
    媒体报道
    通知公告
    招生招聘
  • 所情所况
    研究所简介
    章程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组织架构
  • 人才队伍
    高层次人才
    高级职称
    博士后
  • 科学研究
    学科建设
    科研团队
    科研产出
    获奖成果
  • 科研平台
    国家级
    省部级
    其他平台
    试验基地
  • 成果转化
    标准
    标物(品)
    专利
    软件著作权
    商标
  • 国际合作
    国际科技合作平台
    合作研究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
  • 研究生教育
    招生简介
    导师简介
    历届研究生
  • 党建文化
    党群组织
    党建动态
    纪检监督
  • 对外服务
  • 科技期刊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简介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投稿指南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投稿系统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目录
  • 新闻动态
    要闻
    科研动态
    合作交流
    学术活动
    党政工作
    媒体报道
    通知公告
    招生招聘
  • 所情所况
    研究所简介
    章程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组织架构
  • 人才队伍
    高层次人才
    高级职称
    博士后
  • 科学研究
    学科建设
    科研团队
    科研产出
    获奖成果
  • 科研平台
    国家级
    省部级
    其他平台
    试验基地
  • 成果转化
    标准
    标物(品)
    专利
    软件著作权
    商标
  • 国际合作
    国际科技合作平台
    合作研究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
  • 研究生教育
    招生简介
    导师简介
    历届研究生
  • 党建文化
    党群组织
    党建动态
    纪检监督
  • 对外服务
  • 科技期刊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简介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投稿指南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投稿系统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目录
中国农业科学院 | 邮箱 | English
  • 首页
  • 新闻动态


    要闻
    科研动态
    合作交流
    学术活动
    党政工作
    媒体报道
    通知公告
    招生招聘
  • 所情所况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成立于2003年,2006年加挂“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牌子。研究所以食用农产品及饲料为研究对象,开展检测技术、风险评估、过程控制、品质评价、农业标准与标准物质、 政策法规及贸易技术壁垒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承担全国农产品及饲料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重大活动保障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技术支撑工作。

    研究所简介
    章程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组织架构
  • 人才队伍

    研究所现有在职职工 80 余人,科研助理 60 余人,在读研究生 100 余人,招收培养博士后 30 余人。职工中具有高级职称 70 余人,博士学历 50 余人。其中,获何梁何利基金奖1人、获创优争先奖状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4人、农业科研杰出人才2人、产业体系岗位科学家5人、院级人才计划5人,已形成一支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与支撑服务人才队伍。

    高层次人才
    高级职称
    博士后
  • 科学研究

    “十三五”以来,研究所主持承担完成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00余项。累计发表文章1000余篇,其中SCI论文700余篇,授权专利200余项,研发监管急需标准物质200余个,研制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通用基础和检测方法等标准650余项。以第一完成单位获科技成果奖励21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神农中华农业一等奖2项,北京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项。

    学科建设
    科研团队
    科研产出
    获奖成果
  • 科研平台

    研究所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级科研平台、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综合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国家饲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联盟等多个省部级和其他科技支撑平台和试验基地。

    国家级
    省部级
    其他平台
    试验基地
  • 成果转化

    研究所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引领实现成果产业化,形成自主转化模式:技术入股+现金入股+股权激励+离岗创业。

    标准
    标物(品)
    专利
    软件著作权
    商标
  • 国际合作

    研究所先后与美国、荷兰、法国、意大利、德国、新西兰等国三十余个科研机构、大学,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国际组织建立了科技合作与交流关系。研究所与国际原子能机构、荷兰瓦赫宁根大学及研究中心食品安全研究所、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国际科技合作平台3个;主持和参与各类国际合作项目20余项。

    国际科技合作平台
    合作研究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
  • 研究生教育

    研究所现有博士生导师20人,硕士生导师44人,设有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博士学位授权点,食品科学(083201)、食品与营养(095500)等硕士学位授权点。

    招生简介
    导师简介
    历届研究生
  • 党建文化

    研究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科技创新的全面领导,设有所党委、所纪委,下辖7个党支部,设立工会、妇委会、青工委及团支部等群团组织,形成党建带群建工作格局。

    党群组织
    党建动态
    纪检监督
  • 对外服务

    研究所系统梳理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我所各团队现阶段能够提供的优质、专业的技术服务目录,每项服务项目均对应提供了相关联系人的信息,便于您直接、高效地进行技术咨询与业务对接。

  • 科技期刊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简介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投稿指南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投稿系统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目录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首页> 新闻动态> 科研动态
  • 要闻
  • 科研动态
  • 合作交流
  • 学术活动
  • 党政工作
  • 媒体报道
  • 通知公告
  • 招生招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欧盟食品安全法概况及其最新改革动向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 作者:驻汉堡总领馆经商室子站 发布时间:2013-09-30
字体 A- A+ A

    自2002年欧盟食品安全局成立以来,欧盟食品安全的立法和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尤其是06年开始实施《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以来,政策调整、标准修正的力度不断加大。中国作为欧盟食品来源国之一,每年输欧食品金额达百亿美元。了解和熟悉欧盟食品法规变动的最新动向及要求,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实属必要。

    一、欧盟食品安全法概况

 

     (一)机构设置

    1.欧盟食品安全局

    欧盟食品安全局于2002年成立。其职能是在欧盟范围内制定科学的食品法规,从根本上保证食品政策的正确性及可实施性。该局相对独立,不受欧盟委员会及各成员国管辖,负责对输欧食品的安全性进行监控、跟踪和分析并提供科学的建议。该机构的建立完善了欧盟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为欧盟对内逐渐统一各种食品安全标准,对外逐步标准化各项管理制度提供了科学依据。

    2.欧盟食品和兽医办公室

    该机构归欧盟委员会管辖,负责监督各成员国执行欧盟相关法规情况及第三国输欧食品安全情况,是欧委会的执行机构。该办公室可用听证会和现场调查的方式对成员国及第三国相关产品甚至整体法规和管理体系进行调查,并将结果和意见报告给欧委会、各成员国及公众。该机构主要职责正在从单一的调查管理转向对成员国食品安全体系作全面的评估。

   (二)法律体系

    近年来,欧盟不断补充出台相关食品法规,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食品及饲料安全。欧盟06年颁布了《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以提高欧盟对食品及饲料的监督管理能力,为欧盟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的食品。新法简化并加强了欧盟监管体系并赋予欧委会全新的管理手段,以保障欧盟实行更高的食品安全标准。新法赋予欧委会采取临时强制性措施的权力,以保护人民健康、动物卫生及生存环境。该法案特别要求第三国输欧食品必须符合欧盟相关标准。

    2.添加剂、调料及经放射线照射的食品安全。相关添加剂、调料必须符合欧盟标准,包括其所含的着色剂、增甜剂等添加剂。欧盟还建立了经放射线照射的食品目录,并加强了对天然矿泉水构成成分的检查。

    3.欧盟食品快速预警系统(RASSF)。该预警系统的建立为欧盟成员国提供了交流的有效途径。任何一个成员国发现任何与食品及饲料安全有关的信息都可上报欧委会,欧委会在进行相关调查后,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包括暂停该类食品进口。该系统定期(每周一期)发布预警及信息通报,将不符合欧盟标准的相关食品公布于世。预警范围包括来自欧盟成员国及非欧盟国家的各类食品。

    4.针对非欧盟成员国的规定。欧盟声明尊重在WTO框架下签订的《动植物卫生和检疫措施协议》及《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但如果国际标准与欧盟标准相比不能提供高标准人类健康保证,则国际标准只作参考。非欧盟国家输欧食品必须遵守欧盟颁布的相关法规。

    二、最新改革动向

   (一)海关法规及贸易政策改革

    1.海关税则改革。欧盟目前正在酝酿新的税则改革,计划于2013年推行。其中的核心内容是关税税值计算方式的变化,欧盟有可能将运费当中的安全附加费等纳入征税范围。

    2.优惠原产地规则(普惠制)改革。简化并改革现行普惠制,其中变化最大的内容是:要求出口商必须在欧盟进行注册并自行提供原产地声明,不再承认第三国相关机构开具的原产地证明。 

   3.反倾销愈演愈烈。近年来由于全球经济危机影响,欧盟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其中使用反倾销措施的范围已波及食品领域。例如,2008年底欧盟先后宣布对中国输欧味精及柠檬酸采取反倾销措施;2009年初又针对我国输欧灌装柑橘采取反倾销措施,一年以来对我国相关出口企业造成较大影响。

  (二)相关食品安全法规新规定

    1.针对食品标签的新规定。从08年初开始,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等机构一直在酝酿讨论制定一个适用于欧盟范围内食品标签的法规,目的是使食品标签更简洁的同时,还能提供明确的食品信息,以便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买选择。经过长期的争论和多次修改,2010年3月该法规草案终于公布。其主要内容包括:将能量值、脂肪、碳水化合物、糖分及盐等作为强制性信息列于标签上;能量及营养含量应以100克或100毫升为单位;肉类、家禽、新鲜水果及蔬菜须加贴原产国标签;建议包装上所有字母的字体不小于3毫米,以确保其清晰可读性;食品中若含有纳米材料,则必须注明其成分及含量。另外,为使业界有足够的时间来适应新规,实行三年过渡期,于2013年正式生效。

    2.欧盟有机食品新规。07年6月,欧盟出台了针对有机食品的新规,自09年1月起生效。该法规定了有机食品生产的目标、原则及通用规则。其主要内容有:只有超过95GYQMbai的成分是有机的食品才能标明“有机(organic)”标识;在有机食品生产中,禁止使用转基因成分(GMO);非欧盟国家输欧有机产品必须符合欧盟相关法规,如第三国生产条件不能完全适用欧盟的生产和控制规则,则须经过欧盟授权的检测机构认证方可出口欧洲。此外,2010年2月8日欧盟委员会宣布,经投票获胜的“欧洲叶”(Euro-Leaf)标志成为欧盟有机产品标识,自2010年7月1日起正式使用。

    3.对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硫、镉、三聚氰胺及尼古丁等有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值新规定。近年来,欧盟不断提高对输欧食品安全性的要求,并加大检测力度。例如,2010年2月欧盟发布条例修订食品中黄曲霉素最大限量值,总体上降低了其在各种食品中的含量限值;2010年4月欧盟宣布将食品中三聚氰胺含量由5mg/kg降至0.2mg/kg,并加大对输欧乳制品的检测力度。对我国影响尤为严重的是欧盟对野生牛肝菌中尼古丁含量的限值调整,09年欧盟加大了对野生牛肝菌中尼古丁含量的检测力度,规定按0.01mg/Kg限量值进行判定,造成我输欧牛肝菌贸易实质上停止。此外,欧盟还规定相关输欧风险食品入关24小时之前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并提供进口许可证明。入关审查期最长可达30天,通过严格检查后方可入关。

    4.转基因产品新规。欧盟非常重视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出于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的考虑,长期以来并不鼓励生产和进口转基因食品。1998-2002年欧盟甚至出台了对所有转基因产品的临时禁令。经过多年科学论证,欧盟业界近年来逐渐认可了转基因技术,并批准了转基因玉米、油菜及烟草等作物的种植。同时欧盟还解除了一些转基因产品的进口禁令,09年先后批准了加拿大转基因油菜籽及美国转基因玉米的进口。然而欧盟对我国转基因产品的歧视仍未消除,08年4月起,欧盟要求我国所有输欧大米制品必须接受其认可实验室的检验,并加附未含“BT63”(我国研制的转基因水稻)的卫生证书方可出口欧洲。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友情链接

  • 国内科研机构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广西农业科学院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
    新疆农业科学院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中国科学院
    林科院
    水科院
  • 国内外院校
    哈佛大学
    斯坦福大学
    牛津大学
    剑桥大学
    麻省理工学院
    东京大学
    耶鲁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浙江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 政府机构和组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中国政府网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农业农村部
  • 新闻媒体
    新华网
    央视网
    人民网
    中国科技网
    农业科学网
    科学网
    新浪网
    搜狐网
  •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技术支持: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
    京ICP备10039560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8565号
  • Add: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Tel:010-82106515    Fax:010-82106500
    E-mail:zhibiaosuo@caas.cn
Copyright © 2012-2026 版权所有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