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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情所况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成立于2003年,2006年加挂“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牌子。研究所以食用农产品及饲料为研究对象,开展检测技术、风险评估、过程控制、品质评价、农业标准与标准物质、 政策法规及贸易技术壁垒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承担全国农产品及饲料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重大活动保障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技术支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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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才队伍

    研究所现有在职职工 80 余人,科研助理 60 余人,在读研究生 100 余人,招收培养博士后 30 余人。职工中具有高级职称 70 余人,博士学历 50 余人。其中,获何梁何利基金奖1人、获创优争先奖状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4人、农业科研杰出人才2人、产业体系岗位科学家5人、院级人才计划5人,已形成一支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与支撑服务人才队伍。

    高层次人才
    高级职称
  • 科学研究

    “十三五”以来,研究所主持承担完成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00余项。累计发表文章1000余篇,其中SCI论文700余篇,授权专利200余项,研发监管急需标准物质200余个,研制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通用基础和检测方法等标准650余项。以第一完成单位获科技成果奖励21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神农中华农业一等奖2项,北京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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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研平台

    研究所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级科研平台、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综合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国家饲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联盟等多个省部级和其他科技支撑平台和试验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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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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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验基地
  • 成果转化

    研究所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引领实现成果产业化,形成自主转化模式:技术入股+现金入股+股权激励+离岗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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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合作

    研究所先后与美国、荷兰、法国、意大利、德国、新西兰等国三十余个科研机构、大学,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国际组织建立了科技合作与交流关系。研究所与国际原子能机构、荷兰瓦赫宁根大学及研究中心食品安全研究所、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国际科技合作平台3个;主持和参与各类国际合作项目2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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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合作与交流
  • 研究生教育

    研究所现有博士生导师19人,硕士生导师44人,设有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博士学位授权点,食品科学(083201)、食品与营养(095500)等硕士学位授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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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建文化

    研究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科技创新的全面领导,设有所党委、所纪委,下辖7个党支部,设立工会、妇委会、青工委及团支部等群团组织,形成党建带群建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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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外服务

    研究所系统梳理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我所各团队现阶段能够提供的优质、专业的技术服务目录,每项服务项目均对应提供了相关联系人的信息,便于您直接、高效地进行技术咨询与业务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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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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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质标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农科院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安全平稳。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业科学院相关工作要求,服务战略需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坚持综合评价,提高招生质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进一步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管理严格、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四)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咨询畅通,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做实做细考生复试管理和服务。

二、责任分工

研究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监督组,负责全面监督本单位硕士复试录取工作;成立复试考核组负责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1. 复试时间:2026年3月25日-26日

时间

内容

地点

3月25日13:30-14:00

资格审核

201会议室

3月25日14:00-15:00

笔试(专业知识、专业外语)

研究所二楼报告厅

3月26日8:30

面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研究所三楼中301会议室

(三楼南301会议室为候考区)

2. 复试地点: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

1. 复试分数线

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食品科学(083201)

264分(含)以上

35分(含)以上

53分(含)以上

食品与营养(095500)

240分(含)以上

33分(含)以上

50分(含)以上

2. 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方式、基本要求与程序

1. 复试方式

质标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含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2. 基本要求

考生应按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复试考场。除口罩、证件外,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等)、具有通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复试期间将全过程录音录像。

3. 复试资格审核和身份确认

复试前,考生根据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研究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1)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纸质材料须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3)毕业证书及其学历核验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及其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4)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2);(5)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6)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及复印件;(7)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8)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9)“少民计划”考生须提交《少民计划报考登记表》;(10)中国农科院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4);(1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提交《中国农业科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同意书》;(12)其他符合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2)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的复印件。

4. 复试内容和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含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部分。

(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30分,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一般不少于60分钟),主要考察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及分析运用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现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满分60分,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结合考生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此外,重点考核考生以下几个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健康等。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分,一般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5. 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政策。

四、调剂工作

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对于质标所2026年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拟录取人员不足的专业,将按相关政策进行调剂,调剂公告另行发布。

五、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二)预录取

公示结束后,研究所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规定程序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6级统考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日。

(三)五点要求

1. 材料寄送

考生应在质标所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至质标所,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2. 定向培养协议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前须与研究生院、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 非全日制报考人员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报考硕士研究生引发的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 报考信息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5. 全面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研究生院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行为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六不录一保护”

1.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4.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录取检查过程中发现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7. 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采取由考生自行体检、寄送体检表(附件5)的方式。体检医院为当地二甲以上医院。

七、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所按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拟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对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研究所招生监督工作组、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通过复试现场巡查或远程平台检查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咨询和投诉申诉。

本单位招生投诉电话:010-82106507、82106520;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北京教育考试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下载

  • 附件1:质标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一志愿).pdf
  • 附件2: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docx
  • 附件3:中国农业科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 附件4:中国农科院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x
  • 附件5: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体检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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